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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热血沸腾(求推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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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楼原本就是士子文人聚集之地,笔墨纸砚自是少不了的,很快就有人端了过来。

  这时阁子之前,已经汇集了一大堆围观者。

  听到有人叫板“掷地有声”的孙兴公,大概就像听到有人叫板刘德华要跟他飙歌一样,算是爆炸性新闻,于是整个二楼大堂呼啦啦的涌来一大片人群。

  孙绰看到门外人头涌动,脸色愈发难看,冷笑道:“何不移步到大堂之内,让门外诸公见识见识公子的大作?”

  司马珂望了望门外,知道事情已经闹大,如今已是骑虎难下,当下也不推辞,应了声“好”。

  大厅之内,人越来越多,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很快又有人搬来一张长大的案几,铺上上好的蔡侯纸,又有伙计磨好墨,将一枝狼毫递到司马珂手中。

  司马珂接过狼毫,缓步走到大堂正中,人群瞬间又骚动起来。

  “我的天,好俊的人儿,谁家的公子!”

  “太俊了,这世上竟然有这般好看的男子!”

  “就算潘安、卫玠,恐怕也不过如此!”

  众人七嘴八舌的正在惊叹司马珂的俊美,却被一声响亮的冷笑打断。

  “长得俊又如何,不过空负一具好皮囊,敢讥笑长乐侯的文章,就是自取其辱!”

  话音一落,厂内又传来一阵反转的言论。

  “长乐侯乃文坛翘楚,此人要出丑了,唉……空负好皮囊!”

  “虚有其表,自取其辱!”

  “若做不得好文章,必唾其面!”

  众人夸也好,喷也好,司马珂不动声色,回过头来对身后神色紧张的司马兄弟和那青衫少年,分别拱了拱手,然后脸上露出春暖花开般的笑容。

  这一笑,全场又静寂了下来,众人纷纷屏住呼吸——这笑容实在太美了,美得令人心醉,就连怒气勃勃的孙绰似乎都受到感染,脸色竟然缓和了下来。

  司马珂提起狼毫,饱蘸笔墨,开始写下第一个字。

  “黑。”

  这个字一出,全场又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

  这一手字,虽然不算丑,的确一般。

  众人似乎已经看到了接下来的结果,有人已经唏嘘叹气起来。

  这样的字,能写出什么好辞赋出来?

  司马珂写下第一个字,找了找感觉,接下来不再停留,挥挥洒洒,开始一路写下去。

  “黑云压城城欲摧。”

  “甲光向日金鳞开。”

  “角色满天秋色里。”

  “塞上燕脂凝夜紫。”

  四句写完,全场已经静得出奇,似乎连一根针的声音掉落都听得见。

  孙绰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而司马家兄弟的眼中露出了亮光,还有哪些颜值狗们的也微微松了一口气。

  那青衫少年更是喃喃自语:“好诗,果然好诗!”

  他的眼前浮现一副瑰丽壮阔的画面。

  巍峨的城楼上,汉军守军如云,披坚执锐,严阵以待。城下则攻城的敌军更是黑压压的一片似乎遮天蔽日一般。忽然,风云变幻,一缕日光从云缝里透射下来,映照在守城将士的甲衣上,只见金光闪闪,耀人眼目。

  时值深秋,万木摇落,在一片死寂之中。

  呜呜呜~

  突然一阵苍凉悠远的号角声,响彻长空,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就此展开。城下贼军依仗人多势众,鼓噪而前,步步紧逼。守军并不因势孤力弱而怯阵,在号角声的鼓舞下,他们士气高昂,奋力反击。鏖战从白天进行到夜晚,晚霞映照着战场,那大块大块的胭脂般鲜红的血迹,透过夜雾凝结在大地上呈现出一片紫色。

  ……

  司马珂再次蘸了蘸墨汁,继续往下写。

  “半卷红旗临易水。”

  “霜重鼓寒声不起。”

  “报君黄金台上意。”

  “提携玉龙为君死!”

  战斗到白热化时,大汉驰援部队一迫近敌军的营垒,便击鼓助威,投入战斗。无奈夜寒霜重,连战鼓也擂不响。面对重重困难,将士们毫不气馁。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黄金台是战国时燕昭王在易水东南修筑的,传说他曾把大量黄金放在台上,表示不惜以重金招揽天下士。诗人引用这个故事,写出将士们报效朝廷的决心。

  八句诗,诗句中糅合了多种颜色,金色、胭脂色和紫红色,非但鲜明,而且秾艳,和黑色、秋色、玉白色等等交织在一起,构成色彩斑斓的画面。

  李贺此诗用的是乐府体,正是两汉至魏晋南北朝的主流诗体,写在此时,丝毫不违和。

  “好诗!铿锵有力,热血沸腾!”

  青衫少年率先叫好,眼中竟然热泪盈眶。

  刹那间,全场欢呼声雷动。

  在场的司马恬兄弟和司马珉,纷纷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会心的笑容。

  司马珂用的李贺这首诗,其实若单纯从文学造诣的角度来说,并不能算完全盖过孙绰的“游天台山赋”,但是这是一首壮诗,配合前面司马珂怒斥孙绰的言辞,便在风头上完全盖过了孙绰。

  孙绰向前,仔细端详了那诗好久,脸色铁青,一言不发。

  在场无一不是博览群书者,这种造诣的诗词,若是剽窃,他们不可能不知道。

  许久,孙绰才缓缓转过身来,朝司马珂躬身一揖,不等司马珂还礼,便转身大步离去。

  紧接着另外一名和孙绰年龄相仿的文士,也朝司马珂一作揖,跟随孙绰一起离去。

  人群再次骚动起来。

  “长乐侯孙兴公,高阳名士许玄度,当代文坛两大翘楚,竟然齐齐认输走了!”

  这时,那青衫少年也回过神来,大步向前,朝司马珂一揖:“在下谢安,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人群之中又是一阵惊叹:“陈郡谢家,谢太常卿之三公子!”

  司马珂的神色也变得严肃起来。

  谢安,东晋第一名臣,淝水之战的总指挥!

  “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

  如此千古名臣,司马珂不敢怠慢,急忙回礼一揖:“在下司马珂,字元瑾,家祖西阳王。”

  虽然说宗室在东晋比起历朝历代,是最不值钱的,但是依然要比寻常的士家高门要高贵得多。

  四周的人群望向司马珂的神色愈发肃然起敬。

  紧接着,跟随谢安一道而来的蓝衫和绿衫少年,也依次前来见礼。

  “在下王羲之,字逸少,见过元瑾兄。”

  “在下支遁,字道林,见过元瑾兄。”

  居然是大名鼎鼎的王右军,大晋第一书法名家,文学家。

  支遁后来出家,成为高僧,佛学和文学造诣极高,颇负盛名。

  孙绰其实没说错,谈笑皆鸿儒,往来岂有白丁,他们来的一行五人,的确都是东晋文坛的翘楚,没有一个白丁,拒绝司马珉和司马愔两人的示好,也是挺正常的。

  见对方放下身段,司马珂自然也热情相迎。

  三人客套一番,正要离去,谢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回头朝那案几望去,却看到酒楼的伙计早已将那幅字拿在手里。

  那伙计见到司马珂等人回头,笑嘻嘻的说道:“掌柜的说了,此诗甚好,可充诸位酒资,还请元瑾公子赐予署名则个。”

  众人见这伙计这般赖皮模样,不禁大笑,司马珂只得向前,在纸上端端正正的签上“司马元瑾作。”

  又在前头加了个标题“赠谢安石”,也算是做个顺水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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