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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花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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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小乙没想到花袄这么怕死,心中不禁有些好笑 ,于是安慰道:“花袄兄弟,你不用担心,我们实力不济,即便到了朝歌也不一定会上战场。”

花袄闻言更是惊恐,面如土色的大叫道:“实力不济?!”

“那更完蛋了,我们肯定被当了军粮,连封神榜也上不去了……”

花袄哆哆嗦嗦的指着天上时不时飘过的朵朵黑云,对妖小乙说道:“看到没有,那些都是驾着云的大妖,我们这些实力不济的的小妖,在大妖没有吃食或者需要力量的时候,就是他们的口粮。”

仿佛是为了印证花袄的话似的,两道黑风从空中卷了下来,从地上攫起两只壮硕的牡鹿精怪,呼啸着往朝歌的方向去了,沿途洒下了一路血迹。

妖小乙盯着呼啸而去的黑风,清楚的看到里面藏着两只熊头妖怪,正抱着牡鹿精怪大嚼,心中明白花袄所言非虚,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花袄定了定神,努力压下自己的恐惧,说道:“本来我倒能护得咱俩周全,但前些时日鸿钧圣人重分天地,封印了洪荒世界中的先天宝物……”

“唉!”

花袄叹了口气,向妖小乙举了举手,指了指手腕上系着的一颗黯沉的珠子,说道:“我这霹雳珠本是先天法宝,威力无穷,自那日起便被天道封印,成了这个模样,再也无法使用。”

“柿子山附近的摩云岭住着一只白毛老猴,善知天下之事,我曾经备了厚礼去请教他,问他怎样才能再次使用霹雳珠。”

妖小乙马上想到了自己的火云珠,于是急切的问道:“他怎么说的?”

花袄郁闷的说道:“他对我说,扔了吧。”  

“唉,霹雳珠救了我很多次性命,我怎么也舍不得丟。”

花袄从手腕上解下霹雳珠,似乎想要扔掉,但最终还是把它套回了手腕上,说道:“我曾经仔细地想过这件事情,白毛老猴说的一点没错。”

“以我的修为,永远也不可能打破天道的桎梏,强行使用霹雳珠……如果我有那样的修为,霹雳珠对我也就没什么用了。”

“白毛老猴告诉我,霹雳珠对我而言就是废物,不仅是废物,还是招灾引祸的根由。”

“那些实力高绝的洪荒大能,肯定有使用先天宝物的方法,霹雳珠留在我的手中,必然会引起他们的觊觎,到时候不仅保不住霹雳珠,性命也会一起丢了。”

花袄说道这里,很是同病相怜的拍了拍妖小乙的肩膀,说道:“小乙兄弟,看样子你也有先天宝物吧?”

“如果不想把它丢掉的话,就和我一样把它藏好,千万不要拿出来,否则一定会给自己招来祸灾。”

妖小乙苦着脸点了点头。

花袄狠狠地咬了一口黄羊肉,叹道:“唉,我这一身本事全在霹雳珠上,霹雳珠被禁之后,我就跟废物一样,不仅没有什么自保之力,甚至连口血食也抓不到,这可怎么办呐……”

妖小乙挠了挠头,说道:“那我们可以不去朝歌啊。”

花袄听了苦笑了一声,说道:“聚妖幡乃号令妖族之宝,一旦祭出,所有妖族都必须尊其号令,如有不从,万妖共戮……”

妖小乙干笑了两声,说道:“我们悄悄地逃跑,没人知道的。”

花袄摇了摇头,说道:“小乙兄弟,你想必不知道,聚妖幡一旦祭出,会在所有妖怪身上种下印记,如果不尊号令,那印记就会显现出来,到时候会成为妖族公敌,无论走到哪里都无处安身。”

妖小乙脑袋转得很快,马上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对,我们不能逃走,不过花袄兄弟,你看我不会飞行,个子不高,腿还短,也不认识路……我的意思是我们走得慢,但可不是不去朝歌……”

花袄眨了眨眼,明白了妖小乙的意思,马上接着说道:“没错,我们走的慢!”

“你看我虽然是鸟妖,但我长得太胖,其实飞不了多远的……再说,我的腿更短……不过至尊有令我们不能不从,就是腿再短,走的再慢,也要走到朝歌去!”

花袄撕下一条黄羊腿,递给妖小乙,说道:“小乙兄弟,我们先慢慢地把黄羊吃完,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

黄羊不大,也就二十多斤,妖小乙和花袄足足吃了一天,然后寻了个林子,精挑细选出两根树枝,一人做了一根手杖。

“我会一点炼器之术。”

妖小乙摩挲手杖说道:“我看你也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器,不如我们把这手杖炼制一下,也好有个东西防身?”

花袄大喜,急忙把自己的手杖递给妖小乙,说道:“那太好了,咱们妖怪可很少有会炼器的。”

两只妖怪心照不宣的相视而笑,找了一个背风的土崖停了下来,准备炼制手杖。

按照妖小乙的意思,应该先寻些金石打制加工手杖用的刀具,然后再进行炼制,但花袄终究没有那么无耻,送给了妖小乙一柄青铜小匕。

妖小乙没有雕刻的手艺,弄不出龙头手杖、凤头手杖、鸡头手杖之类的东西,只好把树枝修的光滑笔直,然后在手杖握手处镌刻了一枚样子很像树木的血炼符文。

这枚符文内蕴的涵义是生机,妖小乙认为用这枚符文炼制的手杖能够治愈持有者。

“来,用你的鲜血把这枚符文涂满,然后用妖力反复淬炼,直到能够激发符文为止。”

妖小乙告诉花袄。

他不想用自己的血淬炼符文,这是给花袄的手杖,还是用他自己的血液比较好。

用血炼之法炼器,时间长短并不固定,会根据器胚材质、鲜血的强度、所处的环境等各种因素变化,手杖材料只是凡木,花袄只在淬炼了一遍就炼制完成。

“这就好了?”

花袄惊讶的看着沾满鲜血的符文隐入杖中,感觉自己跟那枚符文有了一种特殊的联系,于是激发了符文。

一道拇指粗细的雷电自手杖符文处射出,击打在前方的土崖上,把土崖打了一个直径约二十厘米的深洞。

闪电的威力还算可以,虽然比不上妖小乙的掌心雷,但一般的精怪却也禁受不住。  

“哇,小乙兄弟,你能把凡木炼成法器!”

花袄又发出了两道雷电,兴奋地告诉妖小乙:“这样的手段很了不起,就是精于炼器的人族修炼者也很难做到!”

“我在朝歌呆过一段时间,和很多人族打过交道……这种用凡俗材料制作的法器,在朝歌非常抢手,我们可以高价卖给人族……”

花袄说道这里,忽然想起现在的局势,于是改口说道:“我们可以等大王平定了西岐再去卖。”

妖小乙知道西岐不可能会被平定,但他的心思不在那里,他关心的是手杖的变化。

“我勒个去……我想炼制一根能够治愈伤患的手杖,怎么反而能发出雷电,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妖小乙一边思考,一边和花袄聊一些关于朝歌和人族的事情。

花袄很是健谈,妖小乙听得很仔细,还时不时询问,总算对当前人族和妖族的情况多少有了一些了解。

时间能够冲淡一切。

东胜神洲和南蟾部洲的人族和妖族之间的仇恨早就不像以前那样水火不容,而是如同水乳一般交融在一起。

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

不管哪一个种族,只要拥有智慧,就会进行交流。

交流的时候,生存和发展必然是第一主题,所有有利于生存和发展的行为,都会在第一时间沉淀下来,只有继承了它们,才会在洪荒世界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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